山东政法学院师生莅临我司开展理论实践研讨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程序中购房户的权益保护
为深入加强法律教学与实践结合,开拓学以致用的法学教育新模式,推动建立高校与实务交流对话平台,3月18日,山东政法学院法律问诊课师生与济南合创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理论实践相结合研讨会活动。山东政法学院种林教授及师生、合创清算公司董事长刘玲、总经理焦燕明、法务总监刘丽及全体员工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活动。
本次研讨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购房者的权益保护”为主题,直面当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购房者的利益保护、权益实现难等问题进行研讨。合创清算公司法务总监刘丽律师,立足多年破产管理人的视角,从商品房买卖合同、消费者购房人的优先权、让与担保合同等多个角度进行了阐述,围绕非消费者购房人权益实现、优先权之间的冲突、以房抵债协议的处理等疑难问题,深入剖析了房企破产中购房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症结所在。
政法学院法律问诊课的师生和公司律师们从理论论证与实务操作两方面入手,针对消费者购房人的范围界定、破产程序中优先权的顺位等相关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最后,种林教授对本次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活动进行了总结与评价。种林教授通过一个个新颖的案例,从法律法规、学术理论层面对所探讨的主题进行了深层的分析。为我们今后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对双方理论实践融合交流的新型模式寄予深切期望。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对破产实务的理解更加深入,也为我们实务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为双方在今后的互助合作筑造了良好的根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法治中国新篇章的道路上,高校与实务公司的对话交流,在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探索中,必然为法治人才培养、法律工作完善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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