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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转重整成功,困境企业预重整机制的运用—黄河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再生记

文章作者:admin发布日期:2023-12-09

预重整转重整成功,困境企业预重整机制的运用

—黄河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再生记

对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破解企业生存困境,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已经得到普遍运用。但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仅仅依靠破产重整挽救企业危机的弊端逐渐暴露,难以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在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也提到“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面对当下法治营商环境中遇到的问题,预重整制度应运而生。

对此,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率先响应司法改革创新,经多方研判,决定于2023年6月12日对黄河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启动预重整。经公开选聘,开发区法院于该月25日,指定济南合创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黄河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黄河公司系国家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现代商品交易市场的重要产物,系国家发改委于2003年6月批准立项建设的区域性、现代化的交易市场。由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黄河公司资金链断裂,债台高筑。

经管理人调查发现,黄河公司情况十分复杂,涉及交易商债权人约16000户,涉及职工债权、大额金融债权,涉及大宗商品交易资质等。为顺利推进预重整程序,管理人立即成立工作团队,尽职调查、通知债权人申报并审核债权等常规工作,同时发掘企业价值。黄河公司最有价值的系经营范围内的“组织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资格,一旦企业破产清算,该交易资格将失去毫无价值、债权人得不到清偿,带来维稳隐患。

在现下预重整实践可借鉴先例屈指可数与黄河公司错综复杂的债务危机双重困难下,管理人困知勉行、另辟蹊径,以黄河公司的现货交易资格为切入点积极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经与意向方多次沟通,意向方终于同意对黄河公司进行预重整,最大程度保障了职工权益,并使得高达7.8亿元的普通债权得到一定清偿。管理人积极与各普通债权人、分批次与职工对预重整方案进行沟通,最终经债权人表决,预重整方案获得通过。

2023年10月31日,开发区法院根据黄河公司申请,裁定黄河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并指定我司担任管理人,与前期预重整工作成果进行链接、大大缩短了重整程序时间。2023年12月8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了黄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做了《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债务人代表报告了《重整计划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黄河公司由预重整转重整,成功化解了黄河公司的债务危机,保障了职工及债权人的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件系我司承办的第一例预重整案件,预重整程序运用多方力量化解纠纷,帮助和挽救有价值的困境企业实现重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破产实践中的创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