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今年受理破产清算案件数较上年上升159%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12月16日上午,本网记者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扬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0件,较上年上升159%,其中破产清算案件53件;破产重整案件7件;破产派生案件10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3件,同比上升64%。
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姚宏斌介绍,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部分企业面临过剩产能淘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挑战,需要借助清算程序从市场竞争中依法有序退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不仅能够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对依法经营的出资人实施有限责任保护的功用,还能够引导、督促企业自行清算,及时、快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针对破产、清算案件大幅上升,案件类型日益复杂的现状,该院还建立“八个一”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即“开展一次破产案件专题调研、成立一个专门指导机构、建立一个府院协调处置小组、召开一系列联席会议、制定一个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出台一个破产管理人规范、组建一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一批重点破产案件”,并得到了扬州市委及上级法院的肯定。
姚宏斌表示,今后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预案,稳妥处置;对案件的履职情况施行等级评定,如管理人未依法勤勉、忠实履行管理破产事务职责的,视情节对其通报批评、暂停参选资格、直至除名;邀请高校学者、破产审判实务专家授课以加大破产审判专业团队的培训力度;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不佳的涉案中小微企业,坚决、依法清算,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有市场前景,但临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灵活、能动地采取各种措施,争取和解或破产重整,积极帮扶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通过发布破产审判动态信息、编制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公众对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的正确认知,提示相关企业主不履行清算责任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主自行清算,为破产审判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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