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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车辆、打印机)变卖公告

文章作者:admin发布日期:2020-08-10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山东省中鲁某公司管理人对山东省中鲁某公司所有的破产财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山东省中鲁某公司所有的车辆4辆,具体情况如下:

(1)车牌号鲁A8K230,本田雅阁轿车1辆,注册登记日期2002年5月,行驶里程100000公里,评估价值280元,变卖价格280元;

(2)车牌号AK2390,神龙富康轿车1辆,注册登记日期2000年 9月,行驶里程48000公里,评估价值210元,变卖价格210元;

(3)车牌号鲁AL5002,红旗轿车1辆,注册登记日期2000年12月,行驶里程200000公里,评估价值260元,变卖价格260元;

(4)车牌号鲁AU7827,切诺基越野客车1辆,注册登记日期2003年9月,行驶里程182642公里,评估价值11738元,变卖价格12000元。

2.惠普打印机1台,评估价值31.18元,变卖价格32元。

二、变卖方式

若有竞买人报名登记并接受变卖价格,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全额价款后向管理人领取成交确认书

三、购买人资格

1.依法取得相应证照或个人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境内法人、其它组织、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的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

3.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报名登记的同时提交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四、变卖价款的支付

1.竞买人须持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

2.竞买人现场看样,现场认购,认购后3日内支付全部变卖款项,可现金缴纳或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3.购买人支付全额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车辆相关证件。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以实物及相关证件资料所载明现状进行认购,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管理人已向买受人说明资产现状,买受人买受即视为认可,管理人不承担车辆的违章、年检、过户、维修、交强险等事项的处理及费用。

2.实际购买人应掌握车籍管理规定,购买后不得以未知瑕疵等理由违约,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以上车辆行驶证挂靠在个人名下,实际属于中鲁某公司资产。管理人曾多次联系挂靠人,挂靠人均未联系管理人,因此成交时管理人只负责进行车辆的移交;车辆移交后买受人或挂靠人自行解决过户等需求,管理人不负责变卖车辆的过户、年检等与车辆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


本次变卖截止日期: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陈老师 18866108396。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2-1009室。